關聯(lián)公告
白云區(qū)再生資源回收房招租(第二次掛牌)
2024-05-14
項目名稱:白云區(qū)再生資源回收房招租(第二次掛牌)
項目編號:GP-C-ZL-2024154(154)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
掛牌價: 8446458元(15年租金)
信息披露日期:2024-05-14 至 2024-05-20
標的情況簡介:該項目位于貴陽市白云區(qū)轄區(qū)內,共計72個再生資源回收房點位,招租面積約為2165㎡。 | ||||||
租金收繳表 | ||||||
收繳批次 | 支付時間 | 租金支付金額 | ||||
第一次 | 在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最終成交價40% | ||||
第二次 | 在第二個租賃年度(2025年5月20日) | 最終成交價30% | ||||
第三次 | 在第三個租賃年度(2026年12月30日) | 最終成交價30% | ||||
租金明細 | ||||||
年份 | 租金明細 | |||||
2024 | 509532 | |||||
2025 | 509532 | |||||
2026 | 509532 | |||||
2027 | 535009 | |||||
2028 | 535009 | |||||
2029 | 535009 | |||||
2030 | 561759 | |||||
2031 | 561759 | |||||
2032 | 561759 | |||||
2033 | 589847 | |||||
2034 | 589847 | |||||
2035 | 589847 | |||||
2036 | 619339 | |||||
2037 | 619339 | |||||
2038 | 619339 | |||||
總計 | 8446458 |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 標的物資產(chǎn)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yè)用房□土地使用權 ■其他 | 標的是否有原承租戶: □ 是 ■ 否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燃氣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話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光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租賃期間產(chǎn)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水電費)。 2.承租方不得擅自對標的進行轉租(收取轉讓費)、轉讓、轉借、分租。 3.依照房屋現(xiàn)狀出租?,F(xiàn)有裝修拆除、內(外)部重新裝修及設備設施維修改造等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重新裝修的方案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并書面報出租人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將有權解除租賃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4.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如因該房屋產(chǎn)權性質、城市改造不可抗力因素等問題導致承租方無法正常經(jīng)營的,因此造成承租方的損失應由招租方全權負責承擔。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jīng)濟補償。 6.承租方開展廢舊物資回收工作,應符合國家相關政策及法規(guī)。廢舊物資銷售給第三方再生資源公司的,必須保障該公司符合國家相關環(huán)保要求。7.承租方應結合貴陽市政府對廢舊物資回收相關工作要求,定期開展物資回收統(tǒng)計與分析,確保各項回收物資的數(shù)據(jù)真實有效。 8.承租方在經(jīng)營過程中,需服從招租方、屬地街道辦事處、貴陽市白云區(qū)綜執(zhí)局合理合規(guī)的監(jiān)督管理,并按要求進行整改。 9.服務管理費:承租方需按最終租金支付金額的10%,向招租方支付服務管理費,且需在簽訂租賃合同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
資格條件 | 意向承租方經(jīng)營范圍須有道路貨物運輸、再生資源回收、機械設備租賃業(yè)務內容。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guī)定和要求 | 環(huán)境衛(wèi)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chǎn)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chǎn)(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jīng)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 ||||
用途限制 | 用于經(jīng)營再生資源回收,如因位置原因的確達不到使用條件,在雙方協(xié)商后政策允許條件下更換其他經(jīng)營業(yè)態(tài)。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15年 | |||
租金掛牌價 | 8446458元(15年租金) | 采用分期收繳方式,具體收繳情況詳見《租金收繳表》。租金遞增率:按照每三年為一個周期進行遞增,每次遞增率為5%。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 先付租賃費后使用原則 | ||||
租賃押金 | 42461元(首年租金中一個月租金) | |||||
交易保證金 | 20萬元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為報名時交納且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本所有權從承租方交易的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承擔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務費用。 | ||||
其他 | 1、如產(chǎn)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wǎng)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jīng)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報名資料:1、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經(jīng)營范圍須有道路貨物運輸、再生資源回收、機械設備租賃業(yè)務內容;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3、意向承租方登記表;4、交易保證金須知。(所有提交資料均需加蓋手印或公章)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chǎn)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chǎn)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延長_個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fā)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出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fā)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fā)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xié)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保證金繳納賬號 | 開戶名:貴州陽光產(chǎn)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zhí)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 ||||||
項目聯(lián)系人:雷經(jīng)理、何經(jīng)理 聯(lián)系電話:0851-84702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