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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達眾第七砂輪有限責任公司原基建科場地招租
2024-07-25
項目名稱:貴州達眾第七砂輪有限責任公司原基建科場地招租
項目編號:GP-C-ZL-2024387(387)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
掛牌價: 89376元/年
信息披露日期:2024-07-25 至 2024-07-31
標的情況簡介:標的位于清鎮(zhèn)市站街鎮(zhèn)七砂小區(qū),原基建科前大棚建筑面積1748.76平方米,水泥地坪面積150.91平方米,適用于產品加工、倉儲等。 |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yè)用房 □閑置土地使用權 ■其他 | 標的是否有原承租戶: ■是 □否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是 □否 □未安裝 | ||||||||
電 | □是 □否 □未安裝 | |||||||||
燃氣 | □是 □否 □未安裝 | |||||||||
電話 | □是 □否 □未安裝 | |||||||||
光纖 | □是 □否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是 □否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承租方在租賃期間要保證出租方資產的完整、完好,合理使用的基礎上依法開展生產經(jīng)營活動; 2、租賃期內,承租方自行負責房屋、場地的維修并承擔費用。 3、租賃期內,承租方若需對資產進行升級改造,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經(jīng)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對資產進行升級改造。 4、在租賃期內承租方要確保安全生產。使用場地所發(fā)生的安全、消防、產品質量、稅務、工商等問題,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5、承租方生產經(jīng)營必須符合環(huán)保及節(jié)能減排要求,若因環(huán)保原因給雙方造成的損失和一切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6、承租方承租后需與出租方簽訂安全生產協(xié)議及環(huán)境保護協(xié)議。 7、租賃期滿后,租賃期間承租方增加的建筑設施無償留給出租方。未經(jīng)出租方書面同意的改造行為,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恢復原狀和賠償損失,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8、承租方的水電供應合同另行與出租方相關部門簽訂,如拖欠電費、水費,出租方將停止電、水供應,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9、該標的存在原承租戶。在同等條件下,原承租戶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若產生新的承租方,新承租方需自行與原承租戶友好協(xié)商搬離移交等相關事宜,避免產生糾紛。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法人 □自然人(含個體工商戶)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
資格條件 | 無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guī)定和要求 | 環(huán)境衛(wèi)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jīng)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 ||||||||
用途限制 | 產品加工、倉儲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3年 | |||||||
租金掛牌價 | 89376元/年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 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則,資產租金支付期限為按季度支付。承租方需在合同簽訂時向出租方繳納第一個季度租金,以后承租方在上個季度屆滿10日前向出租方繳納下個季度租金。 | ||||||||
租賃押金 | 預付年租金20%或三個月租金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 | 作為承租方對所租整體房產以及履約能力的保證,押金在租賃期滿后按租賃合同約定辦理(押金不計息)。 | ||||||||
交易保證金 | 18000元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繳納截止日期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本所有權從承租方交易的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承擔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務費用。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wǎng)絡競價方式; 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jīng)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報名資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2、意向承租方登記表;3、交易保證金須知;4、收費須知。(所有提交資料均需加蓋手印或公章)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按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進行延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本招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fā)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招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fā)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fā)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xié)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保證金繳納賬號 | 開戶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證金須知執(zhí)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 ||||||||||
項目聯(lián)系人:楊經(jīng)理 聯(lián)系電話:0851-86793166 |